当前位置: 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康巴什区

康巴什区(拥有乡级网站3个)

当前位置:首页>2016改版>党务指南

﹝基层党组织工作流程指南6﹞——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2-10-26

 

 

 

组织和参与者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人 

 

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对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适当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卡片 

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起登记卡片,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 

党支部 

 

对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小组提名、团员经团支部推荐,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培养教育 

党支部 

 

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 

党支部 党小组  

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三个月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上。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 

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 

党支部(积极分子)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短期培训,时间一周左右,没有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 

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①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②申请入党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③申请人在“文革”中的表现; 

④家庭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党总支)报告 

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的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 

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①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②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介绍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 

党支部 

 

接受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程序: 

①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③支委会发表意见;④大会讨论;⑤党员表决,做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党总支) 

党支部书记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6、与发展对象谈话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7、党总支审批 

党总支 

 

党总支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审议签署意见,填写表决同意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上报党委。 

18、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坚持“五个不批”,没经12年培养、考察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没有经过培训的不批。若有问题须调查而未及时审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审议,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 

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 

 

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填写党员卡片。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党委(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主办单位: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工委组织部 蒙ICP备 10201192号
电话86-04778595854 投稿邮箱:kbsdjw@126.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41号
技术支持: 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